烟台代理记账 注意!关于印花税“零申报 ”操作的全面提示
新印花税法于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
按季申报印花税的纳税人,这个月(10月)就是新印花税法实施后第一次申报,所以各种问题也层出不穷。为了方便广大纳税人在10月征收期更全面的了解新的印花税并做好第一期的按季申报,小编就申报注意事项做一个全面的温馨提示!
新印花税变化
一、印花税部分税目名称和税率
如果税款所属期是2022年6月30日及以前的,可以按照原《印花税征收品目税率进行申报缴纳》。
如果税款所属期是2022年7月1日以后,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征收品目税率进行申报缴纳。
附:新旧税率对比表
二、印花税取消按月申报
我们可以看到,印花税法取消了按月申报,也就是说从2022年7月1日后,理论上是不能按月申报了,当然,这是以税款所属期为准,也就是7月份你申报6月所属期的税款还是可以按月申报。
但是7月及以后所属期,就只能按季申报了,那么我们一般就是10月份申报第二季度(7-9月所属期)的印花税。
您登录自己的电子税务局,税种核定查询,可以看到,电子税务局已经自动把您以前按月申报的核定信息更改为按季申报,从7月1日开始执行。
纳税期限、申报期限、缴纳期限有啥区别呢?很多人不明白。
锦程签订了一个买卖合同,签订时间在2022年7月2日。
按照印花税规定,第十五条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所以,此买卖合同7月2日就达到了印花税纳税义务时间,就该交税了。
但是我一个大公司,每天都在签订合同,如果签订一个我就要报一次税,那就算不把财务累死,也得把税务局的烦死。
所以就有了纳税期限的规定,规定你什么时候为一个周期纳税。不管是以前的按月申报,还是现在的按季申报、按年申报,其实就是纳税期限。
比如锦程公司是按季申报,那么我就是以一个季度为周期计算印花税,7月2日属于第3季度,我可以等到第3季度完了后,一起申报印花税。
申报期限、缴纳期限,我按照纳税期限计算了我的税款后,最终得申报缴纳,什么时候申报缴纳,这就是申报期限和缴纳期限。
锦程这个买卖合同是按季申报,那么就应该是季度结束后15日内申报缴纳税款,也就是10月15日之前,当然标准是15日,但是按照征管法规定,申报期会根据国家节假日做调整,具体就是以调整后的为准。
按季申报零申报的具体操作
因为按季申报做了税种认定,就算当季度没有印花税,也要做零申报,否则系统就有逾期未申报的信息,影响信用,也会被罚款,所以务必重视。
零申报顾名思义就是以0金额保存申报表进行申报,具体操作就是先采集税源信息,然后再做申报。
采集的时候应税凭证数量和计税金额都填0,应税凭证日期可以选择所属期最后一天。
填写好后保存申报即可
印花税申报都需要注意什么?
1、如何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进行申报?
纳税人应当根据书立印花税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情况,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合同数量较多且属于同一税目的,可以合并汇总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
举例说明1:纳税人甲按季申报缴纳印花税,2022年第三季度书立买卖合同5份,合同所列价款(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共计100万元,书立建筑工程合同1份,合同所列价款(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共计1000万元,书立产权转移书据1份,合同所列价款(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共计500万元。该纳税人应在书立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在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具体如下:
纳税人甲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
100万元×0.3‰+1000万元×0.3‰+500万元×0.5‰=5800元
举例说明2:纳税人乙按季申报缴纳印花税,2022年第三季度书立财产保险合同100万份,合同所列保险费(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共计100000万元。该纳税人应在书立应税合同时,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在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具体如下:
纳税人乙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
100000万元×1‰=100万元
2、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
(1)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
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2)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
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3、印花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1)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2)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3)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4)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证券交易无转让价格的,按照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该证券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确定计税依据;无收盘价的,按照证券面值计算确定计税依据。
4、纳税人如何享受印花税优惠?
印花税法实施后,纳税人享受印花税优惠政策,继续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纳税人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5、印花税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1)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2)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3)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的,纳税人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6、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在后续实际结算时确定金额的,纳税人如何进行印花税申报?
经济活动中,纳税人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需要后续实际结算时才能确定金额的情况较为常见,纳税人应于书立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的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书立情况,在实际结算后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以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