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代理记账公司的职责和性质 目前在烟台地区代理记账机构很多,烟台锦程服务最好!根据我国《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代理记账的主体是经批 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及其他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中介机构。 代理记账的对象是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独立核算单位,如小型经济组织、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等。代理记账的内容主要是代替独立核算单位办理记账、算账、报账等业务。 代理记账的性质是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是会计工作社会化、专门化的表现。代理记账在法律上的表现则是通过签订委托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和规范委托及受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烟台锦程服以真诚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个客户,为他们的企业发展中提供优质的财务解决方案和相关税务指导。